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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管理的通知

2016/04/27 16:38:36人浏览
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更好地落实我校的“大学生创新行动计划”,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管理,现决定加强对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大创项目”的结题监控,在原有的结题要求上,针对结题答辩及评审、结题验收表格及材料、系统验收管理、优秀成果汇编四个环节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结题答辩及评审:
各项目必须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取得不低于预期目标的成果才予以结题。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组织结题答辩、评审,并提前将答辩、评审安排发布在学校网站,届时学校将抽查各单位的答辩评审会情况。答辩结束后,答辩及评审结果必须在学校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加盖公章的公示结果交教务处实践科。
2.结题验收表及材料:
(1)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结题验收表》应完成前十项的填写(含学院盖章及专家组验收意见、专家组签名等)。完成填写后,创新训练项目材料交所属学院教务办,创业训练项目材料交校团委,创业实践项目材料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将定期抽查项目材料是否完备;
(2)电子版材料:将完成前十项填写的纸质版《结题验收表》(含学院盖章、专家组验收意见及签名)扫描后再上传系统,支撑材料(电子版)可直接上传系统。
3.系统验收管理:
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收到纸质版验收表及材料后,根据答辩及公示结果在系统对本单位创新训练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结题验收审核(创新训练项目材料由所属学院教务审核,创业训练项目材料由校团委审核,创业实践项目材料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已按要求进行答辩及结果公示;
(2)是否有上传与纸质版一致的《结题验收书》(含盖章、验收意见、专家组签名等);
 (3)是否有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4)《结题验收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备和规范,如发现有缺失未填,请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督促项目组补充完整,否则视为验收不通过。

4.项目优秀成果汇编:
每年大创项目结题,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或项目所属部门进行大创项目优秀成果汇编,请各项目组、学院、项目所属部门注意收集大创项目成果。
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