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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支部生活的通知

材料能源学院 2009-3-26 8:30:55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切实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通知》(广工大党字〔2009〕4号)的安排,为开展好第一环节——深入学习活动,要求各二级党组织在4月2日前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在前段党员自学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学习。同时,各二级党组织要开始检查党员的读书笔记,并督促党员开始撰写学习心得,在4月5日前挑选有特色的学习心得送交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宣传部)


                    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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