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6-11-02点击数:
各位老师:
为做好我院副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出台了《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向全院教职工征求意见。
请于11月4日下午16:30前,以系(所)为单位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学院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材能院办
2016年11月2日
上一篇:关于申请副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晋升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 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通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