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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08〕7号 (关于学院教职工出国访问支助的规定)

2015/04/16 11:37:24人浏览

材能学院院字〔2008〕7号

关于学院教职工出国访问支助的规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经学院同意公派出国访问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助,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报销往返机票,学院教师报销单程机票,本规定从2007年3月起施行。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