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能学院院字〔2008〕7号
关于学院教职工出国访问支助的规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经学院同意公派出国访问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助,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报销往返机票,学院教师报销单程机票,本规定从2007年3月起施行。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08年4月28日
院办电话/传真:020-39322570 邮箱:cnxy@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 邮政编码:510006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 - 材料与能源学院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在IE8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下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