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是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的学院,已有45年的办学历史,现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精干的教学与研究队伍,现有教职工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教授34人,副教授50人;有共享院士2人、省级及以上人才26人次、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
学院拥有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1个(热能工程)。建有广东省功能软凝聚态物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发改委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面向大湾区微控技术及应用国际合作基地、广州市低维材料与储能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先进金属材料及成形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分子绿色制造与功能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电化学储能电池和太阳能转换与储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5个专业实验室。在低维材料物理与化学、能源材料器件与系统、功能高分子材料及应用、材料成型加工新技术等研究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二、申请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且已修完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硕士课程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实践能力。
(三)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托福(TOEFL)≥80或雅思(IELTS)≥5. 5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应为其指导教师)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四)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硕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 (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发表 (含已录用) 1篇以上 (含1篇) 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 提出1项以上(含1项)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经所报考学院学位评议组鉴定说明的可以体现学术水平和研究潜质的其他创新成果。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术成果以硕士生在学期间为限,其他申请者的学术成果以自提交报名材料起近5年内为限。
(五)具有与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学科专业或工作经历背景。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12日-2023年2月12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最终确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报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2023年2月13日-2月19日通过“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w.gdut.edu.cn,以下简称“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同时,考生须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于2023年2月17日至2月24日期间寄(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五点),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未按时进行报名考试费缴纳、网报信息确认及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含政审表)。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三)心理测试
考生须于2023年2月13日-2月19日参加我校线上心理测评,具体指引请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学院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情况,将研究确定是否在综合考核之前设置材料评审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具体请见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
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时间初定2023年3-5月,具体请留意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学科 (领域) 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 (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一贯表现、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须通过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六)录取
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30%、外语能力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
申请考核生的学制为4年。
(三)就业方式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院从严控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定向就业招收人数。
五、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材料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四)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招网和我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通讯方式
联系部门: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2571
电子邮箱:wsjxx@gdut.edu.cn
咨询群:483116751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心理测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