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信息公告 >> 正文

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1/12/10 12:36:21人浏览

          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是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的学院,已有45年的办学历史,现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设有7个系(金属材料工程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系、能源工程系、微电子材料与工程系、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1个研究所(广东工业大学先进装备与光电技术研究所)以及实验中心、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拥有一支精干的教学与研究队伍,现有教职工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教授34人,副教授50人;有博士生导师25人,硕士生导师8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4人,占95.7%。有共享院士2人、国家“杰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3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人、“珠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省“杰青”4人、青年珠江学者2人、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7人、南粤优秀教师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人才1人、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级创新团队1个、省级材料制备与加工系列课程教学团队1个。2015年以来,引进校级青年百人70名。学院45岁以下的年轻教师占比为70%,其中65%的年轻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

学院拥有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1个(热能工程)。学院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教授评审权,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材料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能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二级学科硕士点1个(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工程硕士领域2个(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7个(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其中,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广东省名牌专业,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广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学院开设有“材料类创新班”“国家级卓越工程师班”和“3+1”校企联合培养班。目前在校博士研究生77人,硕士研究生630人,本科生3000多人。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资产约1.5亿元,实验室面积达13515平方米。建有广东省功能软凝聚态物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发改委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面向大湾区微控技术及应用国际合作基地、广州市低维材料与储能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先进金属材料及成形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分子绿色制造与功能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电化学储能电池和太阳能转换与储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5个专业实验室。拥有透射电子显微镜、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带扫描电子显微镜的高温疲劳试验机、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实验线、显微激光共焦拉曼光谱仪、电池性能与寿命测试平台、高性能超级计算机集群、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测试系统、模块化流变仪工作站、高真空有机/金属镀膜设备、原位分析型X射线衍射仪、激光共聚焦全内发射荧光显微镜、徽纳器件综合测试系统等数十台高端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学院坚持“与广东崛起共成长,为广东经济做贡献”的办学理念。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在低维材料物理与化学、能源材料器件与系统、功能高分子材料及应用、材料成型加工新技术等研究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2015年以来,主持纵向项目350项,其中国家基金110项;主持横向项目265项;到校总经费19775万元。发表SCIⅡ区以上论文518篇;首次以第一单位在Advanced MaterialsAdvanced Functional Materials等高端期刊发表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24篇。申请发明专利614件,授权238件,PCT专利11件。主持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广东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学院与珠三角地区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科研成果被企业广泛应用。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输送高素质创新性复合型人才,重视本科生双创能力及研究生科研素养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积极鼓励学生投身科技创新活动。近年来,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先后荣获省级以上表彰200余项。2018年荣获“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2019年荣获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2020年荣获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实现了我校在该项赛事上的新突破。2020年荣获第十二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2021年,学院获评广东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集体典型经验一等奖。

学院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多年来,先后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近年来,学院先后承办了多场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承担了国际合作项目十余项,派遣数十名教师出国(境)访学。

一、申请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需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且已修完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硕士课程成绩优良,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托福(TOEFL)≥80或雅思(IELTS)≥5. 5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应为其指导教师)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四)学术成果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应为其指导教师)发表(含已录用)1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申请人或第二申请人(申请者为第二申请人的,第一申请人应为其指导教师)提出1项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经所报考学院学位评议组鉴定说明的,可以体现研究潜质的其他创新成果。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术成果以硕士生在学期间为限,其他申请者的学术成果以自提交报名材料起近5年内为限。

(五)具有与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学科专业或工作经历背景。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最终确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报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2022年2月14日-2月20日通过“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w.gdut.edu.cn,以下简称“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同时,考生须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于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期间寄(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五点),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未按时进行报名考试费缴纳、网报信息确认及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含政审表)。

3.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三)心理测试

考生须于2022年2月14日-2月20日参加我校线上心理测评,具体指引请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初定于3月上旬发布。

学院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情况,将研究确定是否在综合考核之前设置材料评审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具体请见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

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权重分别为20%,20%,60%。考核时间初定三月份,具体请留意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1.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内容,考生须通过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三、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为全脱产学习。

(二)学制

申请考核生的学制为3年。

(三)就业方式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院从严控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收人数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材料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四)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招网和我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通讯方式

联系部门:材料与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2571

电子邮箱:wsjxx@gdut.edu.cn

咨询群:483116751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x

2.心理测评指引 2.心理测评指引.doc

 

附件:2.心理测评指引.doc已下载 附件:1.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