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是广东省“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的学院,办学历史悠久,现已形成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精干的教学与研究队伍,现有教职工173人,其中专任教师140人,教授34人,副教授50人;国家级人才6人、各类省级人才18人、省级创新团队1个。学院拥有广东省“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1个。建有广东省功能软凝聚态物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发改委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面向大湾区微控技术及应用国际合作基地、广州市低维材料与储能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先进金属材料及成形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高分子绿色制造与功能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电化学储能电池和太阳能转换与储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低维材料物理与化学、能源材料器件与系统、功能高分子材料及应用、材料成型加工新技术等研究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
一、申请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来源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工程技术和工程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留学的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工程技术和工程实践能力,并从事相关工程技术的研发人员;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博士入学当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能力,已修完硕士研究生8门以上主干课程,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主持机械工程领域重要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研发人员。
(三)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80或雅思(IELTS)≥5.5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GMAT、GRE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小语种申请者入学后必须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2.在英文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研究生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4.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单独英语水平测试。
(四)学术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研究生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含已录用)1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申请人(或研究生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提出1件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3.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机械及相关领域重要科研项目(工程项目),取得核心技术突破或获得突出成果,经学院学位评议组鉴定符合学术水平要求。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术成果以硕士生在学期间为限,其他申请者的学术成果以自提交报名材料起近5年内为限。
(五)具有与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相关的学科专业或工作经历背景。
(六)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2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最终确认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网报信息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2024年2月24日-3月1日通过“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w.gdut.edu.cn,以下简称“我校研招网”)的“网报确认”端口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同时,考生须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于2024年2月29日至3月10日期间寄(交)至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通讯信息见第五点),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未按时进行报名考试费缴纳、网报信息确认及寄送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材料需提供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后本人签名确认)。
2.《广东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与提供表中所需材料(含政审表)。
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三)心理测试
考生须于2024年2月24日-3月1日参加我校线上心理测评,具体指引请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机械专业学位教指委审定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学院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情况,将研究确定是否在综合考核之前设置材料评审环节,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名单。具体请见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五)综合考核
一般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时间初定2024年3-5月,具体请见学院届时有关通知。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领域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外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运用能力的掌握程度。在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同时进行。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创新能力、一贯表现、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以PPT展示与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其中PPT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自我介绍、获奖情况、参与的学术科研工作或工程项目及取得成果介绍、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六)录取
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30%、外语能力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考核成绩。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组织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时招生计划可能根据生源情况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适当微调。拟录取名单内的考生如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将由学院组织其他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双向选择者方可录取。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开展后续批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三、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
申请考核生的学制为4年。
(三)就业方式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院从严控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定向就业招收人数。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二)各类报名申请材料如无特别说明,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将于综合考核环节复审,所有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材料与能源学院负责解释。
(四)请考生及时留意我校研招网和我院网站的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五)通讯方式
联系部门:材料与能源学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404室(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2571
电子邮箱:wsjxx@gd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