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是学院召开会议、学术报告、日常管理协调和接待访客的的专用场所,学院现有的一个中型会议室和两个小型会议室均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为确保会议室的正常使用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会议室的功能定位
(一) 217会议室(100座左右)主要是学院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全院大会、重要的学生活动、学术报告、接待重要访客和对外交流等有关会议的场所。
(二) 四楼410①(40座左右)和410②(40座左右)两个会议室主要是学院各部门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学生活动、学生会议及学生就业面试的场所。
二、 使用管理规定:
(一) 使用会议室须提前向院办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为本院教职工,学生不准申请。
(二) 申请时填写相关信息,领取钥匙。
(三) 要自觉爱护会议室内有关设施,不得乱刻、乱写、乱动。
(四) 会议用仪器(投影仪除外)等由会议召集人负责准备。
(五) 注意保持会议室的卫生。会议结束后,由会议室使用负责人组织把会议室清理干净,会议用横幅要及时撤下,并把钥匙及时送回院办,由学院办公室进行验收。
(六)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将追究申请者的责任。
(七) 会议室使用发生时间冲突时,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
(八) 使用会议室必须遵守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的部门或个人,今后将限制其使用会议室。
三、 日常管理与维护
会议室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附:材料与能源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