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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04/27 16:52:42人浏览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院级项目申报:
      学院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及创新性,遴选出院级项目(数目不限),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格式统一使用附件1)。4月18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相关部门(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院教务办汇总并由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创业训练项目由学院团委汇总交校团委许金镇老师,创业实践项目由学院就业专职联络员收集汇总并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后交学生处林志桢老师)。提交材料如下:
      表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见附件1)
      表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老师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表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备注:
      1.请申报单位务必做好表1的项目排序,以方便推荐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2.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负责人可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毕业班学生不可担任),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已立项2015年项目(省级、国家级)的学生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2016年项目。
      3.原则上2013年项目未结题的指导教师不能再作为本次项目申报的第1指导教师。
      4.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半,以学校公布之日起。(项目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
      5.以上所有材料提交形式: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由学院收齐保存。
      二、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申报:
      在院级项目基础上进行遴选、申报。具体立项要求将根据教育厅公文另行通知。项目指标将以学院立项规模、学生人数、往届项目结题情况等作为依据。
      三、系统填报及任务书签订:
      5月中旬学校公布项目推荐级别后,项目负责人凭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和系统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如不填报视为放弃项目);项目所属单位须组织各级项目负责人签订《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5),请密切留意后续相关通知。
      四、各项目材料接收部门及联系方法:
1.创新训练项目—教务处,联系人:徐老师(39322775),邮箱:jwcsjk@gdut.edu.cn
2.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联系人:许老师(28140875),邮箱:33185337@qq.com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处,联系人:林老师(39322612),邮箱:346078630@qq.com

     附件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统计表
    附件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老师信息统计表
    附件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附件62016年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