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分认定细则》(广工大规字〔2020〕21号)、《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竞赛级别细则》(广工大教字〔2021〕164号)等文件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申请课程加分、免听、免修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学院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共有1位同学提出申请,现将申请人材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署名以书面形式交到工三217B教务办陈老师,不接受匿名投诉。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