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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研究生推免复试招收工作办法

2020/09/17 15:58:33人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招收工作的通知》(广工大研字〔2019〕22号)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2021年全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收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未曾受过学校行政处分。
   2. 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完成研究生学业。
   3. 学业成绩优秀,已获得本科所读高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招收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

    

   四、申请程序
   1. 本校生请依照我校推免生推荐与招收工作安排进行申请。
   2. 外校生申请程序:申请人须获得现就读学校推免资格,及时填报《广东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校外学生申请用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学院联系邮箱(
64936226@qq.com),纸质版于复试时提交。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请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校。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招收的推免生,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方式:面试
   1)专业知识
   以提问方式进行,相关学科老师对考生进行提问,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
   2)外语
   以提问方式进行,相关学科老师对考生进行提问,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和英语口语水平。
   3)综合素质
   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个人素质。(含: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能力倾向、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 复试时间、地点
   1)本校生复试安排:
   时间:2020年9月22日 上午9:00
   地点:大学城工学三号馆221材料与能源学院第三学术交流
   2)外校生复试安排:
   2019年9月23-30日(具体时间视接收考生情况安排)

    

   六、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复试成绩,按择优原则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