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米亚奖学金评选通知
材料与能源学院
2024年
第一条
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好,诚实守信。
(四)成绩优秀、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及违纪行为。
(六)同等条件下,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七)同等条件下,有参与米亚精密金属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组织的校企合作项目、志愿者服务、创新社会实践、培训课堂等活动经历的学生优先。
材料与能源学院奖励标准、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二条
本科生
(一)奖励标准:本科生设“米亚优秀学生奖学金”、“米亚优秀学生助学金”两类奖项,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奖项
|
等级
|
金额(元/人)
|
名额(人)
|
2021级
|
2022级
|
2023级
|
米亚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
|
5000
|
4
|
4
|
4
|
二等奖
|
3000
|
5
|
5
|
5
|
三等奖
|
2000
|
5
|
5
|
5
|
米亚优秀学生助学金
|
2000
|
5
|
5
|
5
|
合计(人)
|
57
|
(二)申请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上一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2.申请“米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级本专业(创新班在班内排名)前20%以内(含20%)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担任学生干部者;
(2)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国内外期刊论文并被SCI收录或发明专利(作者排位前二);
(3)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如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学生排名前三);
3.申请“米亚优秀学生助学金”的学生为通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的学生,上一年度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同级本专业前40%以内(含40%)。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在专业学习上进步显著(如绩点提升0.5及以上)的学生,排名可放宽至前50%。
第三条
研究生
(一)奖励标准:研究生设“米亚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人/年。
(二)奖励名额:12人。
(三)申请条件
1.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含20%),并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排名第二)发表国内外期刊论文并被SCI收录。
2.满足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优先:
(1)在创新创业赛事中有突出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者(学生排名前二);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担任学生干部者。
特别说明:“导师”包含“导师认可的指导老师”(合计不超过2名),“导师”以学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师信息为准、“导师认可的指导老师”须为本校教职工,以导师签名证明及学院审核为准。
第四条
评选及公示
(一)学生申请
4月11日前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至工学三号馆213学工办,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按“年级班级+姓名(本科/研究生)-米亚奖学金/米亚助学金”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362909571@qq.com(研究生邮箱);gdutcnxghjzb@163.com(本科生邮箱)
申请材料如下,并需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广东工业大学米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在校期间成绩单。须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并加盖教务处或学院公章。
3.各类有关支撑材料。
4.学生大学期间履历表(附件2)。
(二)学院评审
4月25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程序包括不限于材料审查、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完成评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第五条
工作要求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审核申报学生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联系人: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2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