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能学院院字〔2008〕12号
关于实验教师考核的决定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实验教师的管理由原来的实验中心转到各系教师队伍中,按照专任教师岗的要求进行考核。本规定从二00九年九月开始实施。
材料与能源学院
二00八年十二月一十五日
院办电话/传真:020-39322570 邮箱:cnxy@gdut.edu.cn 粤ICP备05008833号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三号馆 邮政编码:510006
版权所有:广东工业大学 - 材料与能源学院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在IE8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下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