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财务处规定自2016年4月起,生产见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费用不能采用“贴市内车票+学生签名”报销每天8元的交通补贴的方式,而需要从教学副院长的财务系统上进行登记,然后发放到学生的账上,而不是发到负责的老师卡上了,请各位负责老师注意。
如需要发放到学生卡上,有个导入excel模版,大家填好后找教学副院长上报。
请车的发票、校内用车的转账单、专家讲课费和其他允许报销的发票还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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