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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0/05/09 11:00:20人浏览

一、材料与能源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不含推免)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55人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6人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5人

085600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116人

0858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34人

 

  1. 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Zoom软件客户端为主机位,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副机位。

     

  2. 复试模拟演练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上午08:30开始(考生务必于08:30上线等候):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专业、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专业 

    2020年5月15日下午13:30开始(考生务必于13:30上线等候):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

(1)基本资料

请将材料①-⑥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② 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③ 应届生交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加分或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2)佐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成1个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佐证”。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审查流程:

(1)考生务必于5月12日登录学信网面试系统,并于5月14日前在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系统通知要求补充提交

(3)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二)网上心理测试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psy.gdut.edu.cn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点击下载指引文件


(三)复试考核安排:


1、复试考核时间

2020年5月18日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085800),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085600);

2020年5月19日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2、专业知识考核(30分)

 侧重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复试小组提问专业知识,考生面答的形式进行考核。

3、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和英语口语水平,期中英语口语考核形式为现场英语口语交流,专业英语考核形式为专业英语翻译,采用从题库中抽取题目面答形式进行。

4、综合素质考核(50分)

(1)面试作答。考核内容侧重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考生PPT汇报,复试小组根据PPT汇报进行提问。

PPT汇报的内容及顺序:

① 自我介绍:含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个人经历、获奖信息、特长等个人方面的信息;

② 科研能力: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方面的信息;

③ 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信息。

 (2)综合材料研判。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在专业知识考核部分考察基础上增加5个专业知识问答题目,每个题目20分,共100分,及格分为60分。

(四)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调剂生,必须及时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超24小时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