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腾讯会议”软件客户端为主机位,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副机位。
二、复试模拟演练时间:
2021年3月29日上午10:00开始(考生务必于10:00上线等候):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专业、
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考生务必于8:30上线等候):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专业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
(1)基本资料
请将材料①-⑨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
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
②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③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⑤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⑥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2)佐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成1个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佐证”。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特别提醒:将以届时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与能源学院(正式)”项目中上传的材料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审查流程:
(1) 考生务必于3月28日登录学信网面试系统,并于3月29日前在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系统通知要求补充提交
(3) 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二)网上心理测试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点击下载指引文件 15.【考生用】心理测评指引(复试阶段).doc)
(三)复试考核安排
1、复试考核时间
2021年3月31日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085800)
2021年4月1日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085600)。
2、专业知识考核(30分)
侧重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复试小组提问专业知识,考生面答的形式进行考核。
3、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和英语口语水平,其中英语口语考核形式为现场英语口语交流,专业英语考核形式为专业英语翻译,采用从题库中抽取题目面答形式进行。
4、综合素质考核(50分)
(1)面试作答。考核内容侧重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考生PPT汇报(限时3分钟),复试小组根据PPT汇报进行提问。
PPT汇报的内容及顺序:
① 自我介绍:含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个人经历、获奖信息、特长等个人方面的信息;
② 科研能力: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方面的信息;
③ 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信息。
(2)综合材料研判。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在复试前一天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调剂生,必须及时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超24小时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指南(考生端).doc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
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审查表.doc
复试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