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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21/03/27 21:12:24人浏览

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      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腾讯会议软件客户端为主机位,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副机位。

 

二、复试模拟演练时间:

2021329日上午10:00开始(考生务必于10:00上线等候):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专业、

2021330日上午8:30开始(考生务必于8:30上线等候):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专业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

1)基本资料

请将材料①-⑨按以下编号顺序,整理成1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

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2)佐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整理成1PDF文件,上传至复试面试系统,命名规则为“专业代码-姓名-准考证号-佐证”。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如因疫情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特别提醒:将以届时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与能源学院(正式)项目中上传的材料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所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审查流程:

(1)   考生务必于328日登录学信网面试系统,并于329日前在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系统通知要求补充提交

(3)   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二)网上心理测试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点击下载指引文件 15.【考生用】心理测评指引(复试阶段).doc

 

(三)复试考核安排

1、复试考核时间

2021331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085800

20214109:00开始,全天,复试专业: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085600)。

2、专业知识考核(30分)

    侧重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复试小组提问专业知识,考生面答的形式进行考核。

3、外语考核(20分)

    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英语和英语口语水平,其中英语口语考核形式为现场英语口语交流,专业英语考核形式为专业英语翻译,采用从题库中抽取题目面答形式进行。

4、综合素质考核(50分)

1)面试作答。考核内容侧重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核方式为考生PPT汇报(限时3分钟),复试小组根据PPT汇报进行提问。

PPT汇报的内容及顺序:

自我介绍:含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个人经历、获奖信息、特长等个人方面的信息;

科研能力: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方面的信息;

综合素质:含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信息。

    2)综合材料研判。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及其他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同等学力加试安排

    在复试前一天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1.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调剂生,必须及时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超24小时未确认待录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指南(考生端).doc

 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

 政治思想和品德表现审查表.doc

 复试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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